1.比選概述
本項目比選人為湖北交建總承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湖北交建總承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承包公司)與湖北交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以下簡稱市政分公司)現為一門兩牌的組織架構,即一套管理團隊管理兩個公司具體事務。根據工作需要,現決定對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進行比選,法律顧問服務工作范圍為總承包公司和市政分公司生產經營中需進行法律咨詢和法律審查的有關事項。
本次比選僅面向湖北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律所備選庫內單位。
2.項目主要內容
2.1 項目名稱
湖北交建總承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2 計劃中選數量
計劃中選單位數量:1家
合同包劃分:本次比選分一個合同包。
2.3服務內容
1.為比選人重大決策、重大合作項目、重要活動提供法律審核意見,必要時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2.為比選人防范經營管理活動中法律風險提出法律建議并協助完成相關工作,必要時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審核比選人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章程、合同、協議以及規章制度等規范性文件,出具書面法律意見,對標準合同范本審查并出具法律意見,參與非標合同的草擬、修改(年度審核合同約500份);
4.應比選人要求,參與處理比選人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
5.應比選人要求,參加項目談判,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6.應比選人要求,為維護比選人合法權益,向有關方面發送律師函件;
7.應比選人要求,參加或列席有關會議,并應要求提出相關法律咨詢意見,必要時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8.為比選人進行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合規培訓,每年2次以上;
9.每年應向比選人進行年度工作情況報告,并對比選人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提出對策和建議,同時報告委托的訴訟案件或重大事項的情況;
10.接受比選人對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律所及律師服務水平和質量的考核;
11.中選人對比選人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比選人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12.為比選人提供現場工作日坐班服務(坐班律師須為主辦律師),每周1次,每次1人;
13.其他比選人認為需要協助處理的法律問題和需要參與的法律活動。
2.4 履約期限
本次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期限計劃為1年,具體期限以簽訂的合同為準。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比選要求申請人須具備的最低資格條件見比選公告附錄,并在人員、業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申請。否則,相關申請將被否決。
4.比選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申請者,請于2023年1月14日9時至2023年1月17日17時,持意向申請單位登記表(附件2)到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77號東湖廣場寬堂寫字樓9樓報名獲取比選文件;也可將意向申請單位登記表(附件2)的電子掃描件發送至郵箱hbjtzcb_hetongfawu@163.com報名獲取比選文件。
5.申請文件的遞交
5.1 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1月18日10時00 分,遞交開始時間為截止時間前1個小時。申請文件遞交地點: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77號東湖廣場寬堂寫字樓9樓。比選人定于申請文件遞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址舉行公開評審。
5.2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按照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請文件,不予受理。
5.3 比選人不召開比選預備會,申請人有任何疑問可以書面或電話形式通知比選人。
5.4 授權代理人應攜帶身份證原件及授權委托書出席啟封會。
6.評審辦法
本次比選評審辦法采用綜合評分法。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湖北交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hbjtjsjt.com/)、湖北交建總承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getwebsiteprice.com)上發布。
8.聯系方式
遴選人:湖北交建總承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交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77號東湖廣場寬堂寫字樓
郵 編:430212
聯系人:吳女士
電 話:13247148487
郵 箱:hbjtzcb_hetongfawu@163.com
湖北交建總承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交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2023年1月13日